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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无尘车间

化妆品无尘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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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无尘车间建造要求


① 其余生产作业线的制作、灌装、包装间总面积不得小于100㎡;单纯分装生产车间灌装间、包装间总面积不得小于 80㎡;检验室、留样室等各功能区)不得小于10㎡。


② 生产含挥发性有机溶剂的化妆品(如香水、指甲油等)的车问,需配备相关防火设施。


③ 制作间应特别注意防水问题,防水层应由地面至顶棚全部涂衬。生产车间的防水层不得低于1.5m。


④ 生产车间工作面混合照度不得小于2001x,检验场所工作面混合照度不得小200lx.这里要说明,混合照度是指局部照明加一般照明,不可能在生产岗上都用局部照明。


⑤ 由于化验品生产规模较小,面积不大,一般宜用分散式调净化系统按洁净度要求配用不同效率的末端的过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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